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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 包 常 识
行李、包裹托运的规定
1 、旅客在乘车区间内凭有效客票(市郊定期客票除外),每张可托运一次行李,残疾人车不限次数。铁路乘车证不能免费托运行李。
2 、行李中不得夹带货币、证券、珍贵文物、金银珠宝、档案材料等贵重物品和国家禁止、限制运输物品、危险品。
3 、不能按行李包裹运输物品的范围:
( 1 )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物品;
( 2 )国家政策法令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;
( 3 )活动物中能够主动攻击伤害人的猛兽、猛禽和蛇、蝎子、蜈蚣、蜂等以及大动物。
托运的特殊规定
托运下列物品时,托运人应提供规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,并必须派人押运:
( 1 )托运金银珠宝、货币证券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正式文件或当地铁路公安局(处)或公安分局(分处)的免检证明。
( 2 )托运枪支应提出运往地市(县)公安局的运输证明。
( 3 )托运警犬应提出公安部门的书面证明;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应提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。
( 4 )托运动、植物时应提出动、植物检疫证明。
行李包裹的领取
货主提取行李包裹一律凭行李包裹票提取,如果同发站办理了凭传真件领取合同,也可凭传真件领取,但必须出示单位证明和收货人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提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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